第2种观点: 一、反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反诉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2)反诉不属于其他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3)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4)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5)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二、反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反诉需要符合条件如下:1、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2、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3、反诉必须在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4、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反诉的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6)提起的期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人民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经人民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
第1种观点: 一、什么叫反诉1、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诉讼请求的行为。反诉需具备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必须在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二、反诉和抗辩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反诉的本质属性是诉,是一种的诉讼请求。而抗辩不是一种请求权,而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是一种诉讼权利,无论如何抗辩,都不会产生新的诉讼请求。2、提起的时间不同。反诉只能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提起,而抗辩意见则可以在一审、二审、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提出。反诉与本诉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起诉,具有性,而抗辩只能在已提起的诉讼程序中进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2、反诉的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6)提起的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2种观点: 一、反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反诉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2)反诉不属于其他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3)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4)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5)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二、反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反诉需要符合条件如下:1、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2、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3、反诉必须在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4、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反诉的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6)提起的期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人民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经人民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2、反诉的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6)提起的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2种观点: 一、反诉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反诉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2)反诉不属于其他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3)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4)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5)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二、反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反诉需要符合条件如下:1、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2、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3、反诉必须在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4、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反诉的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6)提起的期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四条 人民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经人民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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